区政府各委、局、办,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属企业(集团):
《外滩金融集聚带关于加快推进金融科技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0日
外滩金融集聚带关于加快推进金融科技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加快推进上海金融科技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发挥外滩金融集聚带作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核心功能区与上海金融科技应用示范带战略布局的重要作用,聚焦打造“金融科技”重要增长极,积极推动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加快新技术在金融产品服务、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和金融监管创新中的应用,构建“产业链+创新链+服务链”的金融科技生态圈。现结合黄浦实际,拟提出如下意见:
一、鼓励金融科技主体集聚发展,构建金融科技产业链
(一)全力支持金融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加快建设人民币全球支付清算体系和全球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体系的进程中,充分发挥黄浦区的综合资源优势,全面保障各类金融要素市场、重大功能性平台的落户发展。积极争取国家级金融科技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全力支持金融基础设施核心机构在资产交易、支付清算、登记托管、交易监管等关键环节的研发、建设、应用与推广,不断提升金融基础设施的科技功能,强化金融基础设施在推动金融科技安全、有序、创新发展方面的引领和支撑作用。
(二)大力引育重点金融科技企业。聚焦外滩金融集聚带功能定位,依托黄浦区丰富的金融、市场、人才、科技资源,通过政策引导、完善配套,力争3年时间培育集聚10家左右的重点金融科技企业。把握金融业开放机遇,加大对具有国际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的总部型、创新型金融科技公司的吸引力度。培育和集聚一批在智能投顾、移动金融、保险科技、区块链应用、大数据征信等金融科技核心领域的领军企业和独角兽企业。鼓励金融机构与互联网科技企业加强合作,推动设立和派生各类金融科技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科技公司申请相关金融业务、高新技术企业等资质,引导优质金融科技公司做大做强、做深做专。
(三)加快集聚金融科技相关服务机构落户发展。鼓励发起设立金融科技类产业联盟、行业协会、专业智库等社会组织,培育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相关行业标准、应用规范。鼓励引进服务金融科技企业的法律咨询、知识产权、资产评估、创业孵化、市场推广等国内外知名专业服务机构,构建全链条、全方位的金融科技产业生态。
二、推动金融科技的研发应用,构建金融科技创新链
(四)推动金融科技关键技术研发。紧密围绕金融创新需求,鼓励各类机构推动产学研用合作,不断强化金融科技区域创新策源功能。鼓励相关机构集中优势资源开展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5G、量子计算等新兴技术研发,支持芯片、算法、服务器、网络通信、云计算等相关基础技术研究,鼓励服务于资产管理、授信融资、供应链金融等领域的智能合约、分布式存储、生物识别等技术研发,支持新兴移动互联网技术、虚拟化技术、加密技术、高密度低功耗新型服务器、安全可靠操作系统和平台软件的攻关。鼓励金融机构、大型科技企业、科研院所等多方共建金融科技研发中心、开放式创新平台、创新实验室、孵化器、加速器等金融科技研发平台,为金融业务开展提供技术支持、场景搭建、引流赋能等服务。鼓励相关机构加大对金融科技关键技术研发投入,积极申报知识产权和专利,打造金融科技前沿创新高地。
(五)推动金融科技示范应用。依托黄浦区金融产业基础雄厚、数据资源丰富等优势,积极开放多维度应用场景,推动金融科技场景应用合作,增强技术与场景的连接度、融合度。鼓励要素市场、功能性机构加强与金融科技企业的合作,推动金融市场科技应用。探索与优质企业开展业务对接、资本合作等深度合作新模式,鼓励金融科技与重点产业、行业融合赋能实体经济。发挥外滩金融集聚带在上海金融科技应用示范带战略布局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推动金融科技应用试点项目落地,力争3年时间培育20个左右创新性强、应用性广、示范性好的创新项目。发挥黄浦区政府性基金作用,联合社会资本参与发起设立“上海金融科技股权投资基金”,加大对优质金融科技企业及具有较高价值和引领示范效应的金融科技项目的投资转化落地。积极促进金融科技应用于智慧商业、智能医疗、智慧文旅、智慧交通等生活服务和城市治理领域,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金融惠民创新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六)推动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的数字普惠金融。支持支付系统类、证券结算类基础设施发展,鼓励开展生物识别、智能穿戴等技术应用,全面提升支付结算产品、服务创新。鼓励银行业机构运用科技手段推动智慧银行建设,实现服务的移动化、智能化、场景化,不断完善企业信贷流程和信用评价模型。鼓励证券业机构在投融资、财富管理、风险管理等领域开展金融科技创新应用,探索智能投研、智能投顾、智能风控等服务创新。鼓励保险业机构运用科技手段提升保险承保核保、定损理赔、客户服务等环节的高效化和准确化。
三、优化金融科技发展环境,构建金融科技服务链
(七)加强对金融科技产业的支持。对经认定的金融科技企业或相关机构分别在企业开办、办公租赁、发展奖励、科研投入、人才服务等方面给予扶持;对引进有实力、有影响力的金融科技功能性机构、行业标杆企业的专业服务企业或个人给予奖励;对获得国家级、市级认定资质的金融科技创新平台、实验室、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给予奖励。推动科创企业和资本市场有效对接,提供科创资本市场服务,推动优质金融科技企业在国内上市,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新兴行业龙头企业。依托黄浦长三角科创主题基金的平台功能,加强与长三角地区金融科技领域的跨区域合作与协同创新。鼓励企业参与申报“上海金融创新奖”等国家或市级金融科技项目评选,对经认定的相关机构、团队给予奖励。建立区级层面协调服务机制,针对金融科技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提供针对性服务,进一步完善与金融科技发展相适应的营商环境。
(八)不断完善金融科技人才支持体系。鼓励企业引进金融科技领域国际化、复合型、创新型人才。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机构发挥跨学科优势,开展金融科技人才培训,深化校企合作、产学结合,建设金融科技人才培养基地,培养多层次、专业化金融科技人才。积极支持企业申报“海外高层次人才、领军人才、海外金才、青年金才”等人才计划,在区级层面加大对金融科技人才的选拔推优,对在金融科技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专业人才给予奖励。优化金融科技人才服务,在人才引进、人才公寓、子女就学、医疗服务、教育培训等方面提供综合服务保障。
(九)积极推动外滩金融科技品牌建设。进一步推动外滩金融集聚带增能扩容,推动金融科技专业园区建设,拓展金融科技集聚空间。充分发挥区内金融科技领军企业、金融行业组织、专业学术机构、教育机构的资源优势,依托外滩大会、外滩金融峰会、外滩金融法律论坛等专业平台,进一步推动金融科技领域的交流与合作。鼓励相关机构参与金融科技核心标准研究探索,引领国际金融科技标准化工作。支持举办具有国际、全国影响力的金融科技论坛、研讨会、博览会、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支持优质金融科技企业通过制作宣传片、出版物、新媒体产品等,充分展示创新基础与成果,推动外滩成为创新、宣传、推广金融科技的重要地标。
(十)推动金融科技规范发展与监管创新。坚持规范与发展并举、创新与风控并重,推动金融科技企业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的互动沟通,促进行业自律、合规经营。鼓励企业面向金融安全增加技术研发投入,积极争取并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上海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加强市区联动,创新基于大数据等技术的穿透式、智能化风险防范方法,健全区域金融风险防范平台,增强金融风险技防能力,提升区域监管科技水平。加强金融科技领域的知识普及教育,整合监管部门、行业组织、领军企业等各方资源,建立健全地方层面适应金融科技发展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切实保护消费者(投资者)合法权益。